本库收录台湾地区期刊,为给研究者提供原始资料,本库保存期刊原貌、未删改,不代表本库认同作者的观点和用语,请鉴别!
姑母。都同属于「同源的血亲」。例如自己和姨母家的表兄妹,就是因自己的母亲和姨母同源于外祖父母,所以,是旁系血亲的亲属。八、亲等「亲等」,是一个法律专业名辞。因人们相互间的亲属关系不同。亲情关系有「亲疏、远近」之差异。表示这种亲属关系的程度名称,就是:「亲等」。「亲等」是等级的专业名词,不可以说成:「等亲」。若说:「我和姑妈家的表妹,是旁系血亲四亲等」。不可以说是:「四等亲」。九、血亲「亲等」计算方法民法第九百六十八条条文:「血亲亲等的计算,直系血亲,从己身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42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