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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起四十六年夏,越南政府公布国籍法:凡在越南出生之华侨,均须归化为越南国籍。侨胞对此突如其来之横蛮措施,既无法反抗,亦难以顺受,多作归国计。政府为维护侨胞利益,乃一面交涉,一面进行接运不愿加入越南国籍之侨生返国就读。行政院迅即成立越南专案小组,专司其事。(注:国立道南中学部份师生于八十三年九月聚会时,与校长罗德馨(前排中右)合影留念。)设校经过其时教育部部长张其盷先生对侨生返国后之教育问题,特别重视,乃于是年八月一日明令成立国立华侨高级、初级、女子中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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