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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上期曾报导旅居美国的贵阳吴奭鄕长,致函本会总干事张家豪,他将返台预立遗嘱,将所存此间银行存款,在其身后捐赠给本会作奖学金。八月七日上午,在中央硏究院工作的张朋园鄕长,电张总干事说,吴奭鄕长已来台并在他处,要张总干事协助吴鄕长办理预立遗嘱捐赠奖学金之事,经张总干事连络张运才律师鄕长后,电复张朋园鄕长,约定于当天下午四点,在同鄕会办理。由于吴鄕长认为捐一点子钱,还得花好几千的律师费用,问在法院公证要多少钱?张总干事知吴鄕长之意,便在张运才鄕长提早到同鄕
张运才律师,贵州省印江县人,民国二十年生。民国三十八年随空军总部来台,五十五年参加考试院文官高等高试司法官考试及格。司法官训练所第八期受训结业。曾任台湾新竹地方法院检察官、台湾台南地方法院推事(法官)。执行律师业已历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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