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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来源期刊:《察哈爾省文獻》 第30期  出版时间:1992-08-01
    关键字: 法律 条例 台海关系 居民往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国家统一前,为确保台湾地区安全与民众福祉,规范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的往来,并处理衍生之法律事件,特制定本条例。本条例未规定者,适用其他有关法令之规定。第二条:本条例用词,定义如左:一、台湾地区:指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及政府统治权所及之其他地区。二、大陆地区:指台湾地区以外的中华民国领土。三、台湾地区人民:指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之人民。四、大陆地区人民:指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或台湾地区人民前往大陆地区继续居住逾四年之人民。第三条:本条

  • 文章论孝道之推行与法律之适用

    来源期刊:《東北文獻》第34卷 第1期  作者:翟紹先 出版时间:2004-06-01
    关键字: 孝道 中华文化 法律 民法规定

    壹、前言中国文化,自古以来,最重孝道,溯自汉代以降,法律思想深受儒家学说之影响,而孝为儒家思想之中心,故当今法律对于「孝」亦有所规定(详参后叙)。且二千年来,唯有贤明之君,多以孝治国,仁政爱民,安和乐利。反之,暴君祸国殃民,必速败亡。余就此有关典籍,亦多所涉猎,深思明办,颇具心得,爰特著文,加以阐述。次查,举目斯世,人心险恶,怪力乱神,血腥犯罪,日益猖獗之际,则消弭祸源,根本之图,首在彻底改造人心。提倡孝道,始能净化心灵,扬善传芳,进而推广至仁

  • 文章具有法律效力的邮局存证信函

    来源期刊:《東北文獻》第23卷 第1期  作者:資料室  出版时间:1992-09-01
    关键字: 存证信函 邮局 法律效力 交寄费用

    (一)何謂存證信函:掛號、限時掛號或報値、保價信函於交寄時,以內容完全相同之副本交存郵局,俾必要時便於舉證或作其他證明目的之用者,爲存證信函。(二)存證信函的優點:公私財務清償或其他一切文件,如作存證信函交寄,具有證明效力,方便可靠,費用低廉,因此深受各界歡迎。(三)交寄辦法:存證信函限於國內互寄,由寄件人作成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書寫全名並簽章。正本以掛號附回執寄出,副本一份由寄件人收存,另一份由郵局存查。寄件人不願自留副本者,得僅作成副本一份。各地郵局...

  • 文章心靈改革與儒家思想

    来源期刊:《東北文獻》第28卷 第1、2期  作者:汪漁洋  出版时间:1997-12-01
    关键字: 儒家思想 孔子 教育 法律 荀子

    今后岁月里,长此下去,犹存关怀忧虑之思。敏感者,认为此地为不可住的地方,设法迁往国外,以谋安定。而国际人士对我不免有所鄙视,投资,观光裹足不前。百姓为之震撼;政府为之忧心。法律者人类行为规模之一,治乱世用重典,固属必然措施,但歹徒逃之夭夭,逍遥法律之外,无从加施,正由此可见道德规范,宗教规范较法律规范为周然,法律规范往往落空。儒家的荀子说:礼禁于未然之前,法施于已然之后,礼禁于前即教化于前,法施于后亦即处分于后。李总统倡行心灵改革之呼吁,即是教化于未然之前。看

  • 文章王故監察委員 冠吾先生事略

    来源期刊:《東北文獻》第21卷 第1期  作者:資料室 出版时间:1990-09-01
    关键字: 王冠吾 监察委员 法律评论 社会科学 中华篮委会

    先生讳明礼,字冠吾,以字行,民国十八年甲午农历十一月廿三日生于吉林省双城县,其先世于清初自山东登州蓬莱县移居辽宁金州,而后定居吉林双城堡。祖廷海公,父化东公,先生为独子,自云幼时资质极钝,惟其实内蕴聪颖,幼承庭训,九岁就学外傅,受严师督课,自三字经而读竟论孟四书,嗣就读双城师范,民国元年考入吉林警官专校,民国二年入朝阳大学(原名民国大学)修习法律。于民国四年五月七日曾参与北平各大学生对日本以廿一条屈辱我国之游行示威抗议,民国七年于朝阳大学毕业。先生常愿以

  • 文章恭祝留日法學博士梁肅戎鄕長執行大律師工作為民服務,功成!成功!

    来源期刊:《東北文獻》第27卷 第3、4期  作者:輔堯 出版时间:1997-06-01
    关键字: 法学博士 梁肃戎 律师 和平国际法律事务所 台北

    留学日本明治大学法学博士,前立法院长、总统府资政梁肃戎乡长,于今年五月五日正式成立「和平国际法律事务所」,来宾三、四百位,有前行政院长李焕先生、郝柏村先生,前驻日代表马树礼先生,现任立法院长刘松藩先生、副院长王金平先生、宋长志将军、马纪壮上将,国民党副主席邱创焕先生、祕书长吴伯雄先生,及前资深民代,党、政、军、警、学各界要员和东北乡亲等前来致贺。可谓冠盖云集,盛况一时。和平国际法律事务总所设在台北市,在美国旧金山有事务所,在大陆上海设置办事处,专门处理

  • 文章悼念王叔

    来源期刊:《東北文獻》第29卷 第3、4期  作者:張馥 出版时间:1999-06-01
    关键字: 东北文献社 王辅尧 中山中学 法律系

    我的生涯规划,给我不少中肯的建议。谈起王叔中学时就读东北中山中学,后考上朝阳法律系,适逢沦陷,来台后进入台大法律系,毕业后曾任职征信新闻、新动力担任编审工作,其后转任教职于台中崇伦国中退休,但闲不下来的个性使其退而不休身兼数职,除了东北文献社的编辑工作外,他一方面持续帮忙东北中山中学台湾校友会的联络工作,另一方面他也积极协助东北中山中学大陆校友会所推动的复校工作,及中山校友纪念集的编辑工作。故我见到王叔的时间也很少,倒是常听他来电告知他的行程,顺便征召我去文献社帮忙

  • 文章黄恒浩劍秋先生事略

    来源期刊:《東北文獻》第8卷 第3期  作者:趙牖文 出版时间:1978-01-01
    关键字: 北大法律系 “五四”运动 辽宁省财政厅长 嫩江省政府委员

    先生淸光绪十九年(民前十九年)农历十一月二十六日生于今安东省凤城县苇山河蓝家沟。先世自山东蓬莱迁至关外,即定居是地,为占山户,从事垦殖。父平玉公生四子。先生有兄二弟一。先生自幼即聪明浑厚,事亲至孝,友爱兄弟,故平玉公亦特钟爱先生。先生幼读诸子羣经,爱好诗歌。及长至沈阳入省立中学,接受现代敎育。民国六年考入国立北京大学预科,十一年由北大法律系毕业。在校因成绩优异,热心公益,甚为蔡校长孑民所器重。先生经年担任平民夜校义务敎职。民国九年六月北京靑年会与左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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