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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鄕人家办理喜庆事,如结婚、生子、福寿高堂、祭祖大典等。都有一种礼仪制式规范,按规行事,才不会遭人物议。虽礼仪繁复却能获得鄕人赞赏,相沿成习,令人怀念。一、结婚新郞官礼帽上圈红布条,左右插金花,身上穿着长袍马挂,胸前插一支红花,披佩红彩绸蟠个绣球。新娘要穿一套红衣,外是大红蟒袍,足穿红缎绣花鞋,头上戴凤凰冠插花珠宝针,全是金银。再蒙上一块红绸盖头巾,这块盖头巾蒙上,非到男方家拜过天地,送入洞房,由新郞官亲自取下,才算是正式夫妇。男女结婚是件具有特大
豫省黃河以北各縣,舊稱「河朔」,尙書泰誓篇「惟戊午王次於河朔」,可能是豫省北部一帶稱「河朔」之始。筆者出生於河朔之新鄕,對淸末民初新鄕一帶禮俗,耳濡目染,略有所知。有意就記憶所及,寫成一文。旣而思此等文字,甚難引起讀者興趣,遂遷延未果。李士賢兄認此卽是文獻,亟促成篇。因參考志書及韓貫一兄之「覃懷雜誌」,寫成本文。一、結婚結婚前例有訂婚,訂婚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女家有因貧窮向男家索財物或衣飾者;中產之家便不如此,憑媒說合,媒妁多係當事人親友。雙方同意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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